二、招聘范围
全国范围内,其中检验员要求具有省一级质检机构一年或以上工作经验,且在国家级质检机构工作一年以上者优先。
三、招聘条件
(一)遵纪守法,品行端正,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;
(二)非广州市户口须达到广州市准入条件;
(三)身体健康;
(四)上述时间计算至2008年12月31日。
四、招聘办法
(一)报名
1.报名方式:采取网上报名。
2.报名网址:中国广州人事网(www.gzpi.gov.cn)和广州考试信息网(www.gzexam.com.cn)
3.网上填报资料时间为2009年6月2日上午10:00至6月5日中午12:00。缴费时间从2009年6月2日上午10:00至6月9日中午12:00。
4.报名要求:每位应聘者仅限报一个职位。
5.开考比例:每个职位报名3人以上(含3人)才能开考。
6.缴费事宜:参加笔试的考生缴费标准为50元/人,免考笔试的考生无需缴费。
(二)笔试
笔试分数占总成绩的50%。
1.笔试时间:6月13日(星期六)上午9:00—11:00。
2.笔试地点:以准考证为准。
3.笔试内容:公共基础、英语、相关专业知识等。
4.6月11日中午12:00起,凡通过资格初步审核者通过上述网站打印准考证。
5.笔试成绩在中国广州人事网(www.gzpi.gov.cn)和广州考试信息网(www.gzexam.com.cn)公布
(三)资格复核
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,按照各职位招聘人数1:3的比例确定进入资格复核人员名单。应聘人员面试前需进行资格复核。
1.凡不具备招聘资格的人员取消面试资格,所交费用不予退回,按1:3的比例依次递补;凡招聘职位进入面试达不到2人的取消该职位招聘。
2.应聘人员需携带学历证书、职称资格证、身份证、户口簿等原件和复印件,以及按资格规定要求须提供的材料。
(四)面试
该项分数占总成绩的50%。用人单位组织面试,重点测评应聘者的检验检测专业知识,表达能力、应变能力、形象气质等。
(五)初定拟聘人员并体检
招聘单位将笔试(50%)和面试(50%)的成绩相加由高到低确定体检对象,并组织到指定医院体检,体检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。费用由应聘者自理。如体检对象体检不合格,由分数次者递补。应聘者总分低于60分(不含60分)不录取。
(六)考核
对体检合格的人员进行考核,采取所在单位提供意见与外调相结合的方式。考核主要包括思想政治表现、道德品质、业务能力、工作实绩等情况。
(七)对拟聘用对象组织公示5天(中国广州人事网)。
(八)办理聘用人员相关手续。
五、聘用
(一)公开招聘的检验员实行聘用制,进行绩效目标管理,经批准聘用的人员与本所签订一年试用期的聘用合同,试用期满按照任期基本工作要求进行年度工作考核,根据考核结果,决定是否续聘。
(二)工资待遇按用人单位的工资分配制度执行。
六、注意事项
由于应聘人员提供的证件、资料虚假,造成的所有后果由应聘者本人负责。